咬紧牙关,把它发出去

擅长建造和擅长交付是两种技能,而且短期互相抵消:品味越好越不愿交付。作者用自己写博客的经历说明为什么必须偏向交付——他分不出当年哪篇写得好,而哪些文章会受欢迎也完全无法预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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擅长建造和擅长交付是两种不同的技能。短期来看,它们甚至是相互抵消的:如果你在建造上有天赋,你很可能在交付上_更差_。Ira Glass 有一段关于这件事的经典说法。

我们这些做创作的人,之所以入行,是因为我们有好品味。但这里有一个落差。头几年你做出来的东西就是不够好。它在努力变好,它有潜力,但它还不够好。可你的品味,那个让你入行的东西,依然犀利。而你的品味,正是你的作品让你失望的原因。

绕过这件事的唯一办法就是咬紧牙关,把它发出去。你必须逼自己去发布你做出来的东西,即使你觉得它们很烂。

编程

有天赋的程序员有一种近乎病态的欲望,想造出优雅、正确、整洁的系统。正是这种欲望驱使他们去学语言里那些冷僻的细节,或者一遍又一遍地打磨和重构。但也正是它,让他们不愿交付。软件里任何瑕疵都会在情感层面困扰他们。如果他们带着这些瑕疵交付,他们会觉得别人会认为他们没足够用心去注意到这些瑕疵,或者他们不够好、修不掉它们。

你自己一个人写软件的时候,这挺烦人;但在科技公司工作时,它完全是致命的。任何大型软件系统都满是瑕疵,不管是因为时间压力、相对缺乏经验棘手的功能,还是一百个别的理由。和它打交道是一个妥协的过程:在代码库的怪癖与缺陷之下,找出尽可能好的解法。事实上,因为大型代码库里最重要的是一致性,有时候正确的做法恰恰是去_复制_那些瑕疵,前提是它们不是灾难性的。

有天赋的程序员经常会僵住。我常看到他们退回到更小的领域里,在那里他们可以安全地让代码「正确」:调开发环境的配置,或者重构测试。有时候他们干脆什么都不做,在羞耻和内疚里空转(再加上「什么都没做成」这件事带来的叠加羞耻),直到自己崩掉然后辞职。如果他们的品味差一些,他们编程不会这么强,但会有用得多。一个糟糕的 diff 通常可以靠时间和努力改进。而_没有_ diff 是改不了的。

写作

我对别扭的句子和不齐整的行文很敏感。这让写作变成一个不愉快的过程:我知道自己想说什么,但似乎没法用我知道有可能达到的那种清晰和优雅把它说出来。我写完一篇博客草稿之后,超过一半的时候我看着它,并不觉得它有多好。但我(大部分时候)还是咬紧牙关把它发出去,因为你必须偏向于交付

和任何技能一样,交付这件事练得越多就越容易。如果我一个月没发博客,我总会觉得下一篇草稿写得太差或者太没意思,不配发出去。但当我在每天发一篇的时候,我通常对每一篇草稿感觉都很好。而当我回头读自己的旧文章时,我分不出哪些是我当时感觉好的、哪些是感觉差的。这跟那些文章后来变得受欢迎与否也没有相关性。下面这几篇是我写的时候不喜欢、但打动了读者的:

下面这几篇是我觉得相当不错、但没找到什么读者的:

你根本无法预测人们会觉得什么有意思、什么有用。所以产出大量的作品,收益比少量高度打磨的作品好得多。

意识到你那些最随意、最随手写的东西会比你还熬夜打磨的东西更成功1,可能让人泄气。具体说,泄气是因为这意味着你意识到,你对自己的成功没有_控制力_。你没法靠盯着一个作品、直到你满意地觉得它很棒,来产出成功的东西。你只能做很多事,然后看哪个留下来了。你必须以动量为导向,而不是以结果为导向。换句话说,你必须咬紧牙关,把它发出去

写得少的一个常见原因,是对自己的想法过于珍视。如果你觉得自己有一个特别有说服力的概念,你不想把它「浪费」在一个写得不好的故事上。但实际上,你完全可以就同一件事一遍又一遍地写,直到把它写对!我大概写过三十篇关于交付的博客(这篇就是其中之一),或者关于科技公司怎么运转,或者关于内心的情绪调节和技术能力一样重要。只要我还觉得这些想法有意思,我就打算继续写、继续想。

edit: 这篇在 Lobste.rs 上收到了一些评论。


Footnotes

  1. Anthony Burgess 有句著名的说法,说他三周就「随手」写完了《发条橙》;而阿瑟·柯南·道尔认为他那本基本被遗忘的历史小说《奈杰尔爵士》远比他的福尔摩斯故事好。

来源: seangoedecke.com← 返回首页